十七年在這裡認識了”他”
就認定這個男的~我要等他,我要嫁給他
(還真不知道,當初是哪來的傻勁~但後來我知道了,
因為只有這個人,我才會過的如此的幸福!!!~~~~)
昨天,重回初識的地點------陽明山的賞蠂步道
昨天6月2日,是我們結婚十週年的紀念日,
而這裡也是老公第一次和我約會的地方!!!
當初還是騎著機車到這個地方的,原本昨天也要來一下,騎著機車上陽明山,且到最高峰~~~~
但可能是年紀有了吧~~~最後還是放棄騎機車,改開車子上山來~~~~
我還和老公約好了~往後的每十年,我們都要重回此地喔!!!
而下面這一張是,老公送我的十週年的”特別禮物”
